机械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制度
2015-11-26 塔吊技术
为了加强机械管理,充分了解单机设备使用维护情况,特建立机械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制度。
1、公司所有设备必须由设备科调配并根据工程需要择优购买塔吊。
2、所有设备档案(包括正在维修保养的)由公司设备科统一建立。
3、设备档案随设备至各项目经理部,由项目经理部机电工长统一保管,退场时须与设备同时交接。
4、每台固定资产设备建立设备档案内容包括:
① 固定资产卡片。
② 设备编号。
③ 合格证、使用说明书、随机附件清单、易损零件等。
④ 维修、保养记录卡。
⑤ 设备报废申请表等。
⑥ 设备进场验收、安装调试记录。大型设备必须填写运转记录及交接班记录。
5、项目机电工长必须保管好设备档案,不得丢失,丢失和损坏扣发机电工长年终奖金,并通报批评,严重者辞退。
6、项目机电人员必须认真填写维修、保养记录,并填好零配件更换表,由现场材料员签字,如果设备确认报废则须填写报废申请单,由公司设备科签字确认。
7、小修、日常保养记录、按月填写一次。
8、凡大修设备必须严格计划,并摘要说明更换原因及处理意见,附零配件更换表,确认维修正常后,维修负责人必须进行调试验收并签字确认。
9、事故维修,必须在修理记录卡上注明导致事故发生及维修意见,其它维修过程与第8条相同。
10、填写设备技术档案必须字迹端正,条理清楚,不填写或乱填写一次罚款20元。
本制度附:固定资产卡片;设备维修、保养记录;零配件更换表;设备报废申请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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